配不配,誰說了才算?
撰文/王安當
配或不配這兩個字眼很明顯表示某人在某個資格上時候有效。『你很窮,不配進入這餐廳消費。』或者『你家財萬貫,當然有資格在這家高級餐廳用餐啦!』這些都是生活中的一些指標,尤其是指出某個人在對指定的狀況中應有的資格。
前幾時,我遇到了很久沒見面的小學同學。他告訴我本身已經很多年沒參加教會的活動了,更不用說參加主日天的彌撒。當然,我邀請他再次前來教堂參加彌撒,同時也把自己的家人也一起帶到教堂來共融。他說自己曾經嘗試把家人帶回教堂參加彌撒,可是因為一些熟悉的教友對他的工作有一些意見,認為他從事的工作是屬於偏門工作,因此總是以異樣的眼神來看他,這使他覺得很不受尊重,自然也就很不舒服。最後,他決定不再去教堂了。
他的困難也是很多教友面對的困難。為了討生活,有時候昧著良心出賣著良知,這種糾結是不是都困擾著許多基督徒。我記得一些基督徒也從事被認為有與靈媒接觸的水晶買賣的業務,他們本來就是單純的工作,可是後來也在一些吵雜聲中,被認為從旁為惡靈打開心門,就此把他人的靈魂賣給了魔鬼等等。也因為這樣他們也面對不少人的質疑,尤其是當事者還能夠若無其事的在教會內服務等等。面對這些的挑戰,到底該怎麼辦呢?
在這篇文章裡,我並無意味這些『外人不清楚的』事件,做任何的總結。但我想以聖經裡的一個畫面來分享對這些事情的看法。聖經裡,特別在路加福音裡曾這樣記載:
有一個人,名叫匝凱,他原是稅吏長,是個富有的人。他想要看看耶穌是什麼人;但由於人多,不能看見,因為他身材短小,於是他往前奔跑,攀上了一棵野桑樹,要看看耶穌,因為耶穌就要從那裏經過。耶穌來到那地方,抬頭一看,對他說:「匝凱!你快下來!因為我今天必須住在你家中。」他便趕快下來,喜悅地款待耶穌。眾人見了,都竊竊私議說:「他竟到有罪的人那裏投宿。」匝凱站起來對主說:「主,你看,我把我財物的一半施捨給窮人;我如果欺騙過誰,我就以四倍賠償。」耶穌對他說:「今天救恩臨到了這一家,因為他也是亞巴郎之子。因為人子來,是為尋找及拯救迷失了的人。」(19:1-10)
首先,匝凱是一位為羅馬服務的稅務官,基本上他的生活是富裕的。不過,基於為羅馬工作的人,對猶太人而言都是罪人。不是因為他們真的犯了什麼大罪,只因為他們仇視羅馬帝國的侵略而已。匝凱雖為猶太人眼裡的罪人,卻不意味著他因為在他人眼裡的成見或偏見,而就是罪人。福音裡,耶穌卻很喜愛匝凱這個人。理由不復雜,就因為匝凱『渴望』與耶穌有親近的關係。再說,匝凱本身也在一般的生活裡,積極回應了福音的精神,捐助窮人,按著良知對待所有的人。
耶穌給匝凱的信德開了一扇門:『今天救恩臨到了這一家,因為他也是亞巴郎之子。因為人子來,是為尋找及拯救迷失了的人。』所以,在他人眼中不配跟耶穌在一起的人,如今也是主動親近他,使他成為配與耶穌在一起的罪人。我們可以很篤定地說,配或不配,耶穌說了就算是了!
回到一般基督徒面對各種『配或不配』的爭議上,耶穌是來尋找迷失了的人,那麼配或不配也不應該成為我們對他人的資格質疑,不是嗎?因為我們自己也渴望救恩,不是嗎?
所以,配或不配,耶穌說了就算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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