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罪名成立
Updated: Oct 20, 2022
撰文/王安當
說也奇怪。在監獄服務的時候,總會聽到監獄裡的人都說自己是無辜的,自己是受害者,或者自己根本就沒有罪。那麼,罪人都跑到哪裡去了呢?原來都跑到教會裡去了。基督徒總是懺悔著自己是罪人,天主教徒更是在彌撒中向天主懺悔:『我罪,我罪,我的重罪。』
在監獄裡偶爾會有彌撒。會出席彌撒的囚犯不一定是基督徒,他們大多數參加彌撒都是監獄所的規定,所有囚犯在宗教的時間裡,必須選擇一個宗教的活動。所以,很多時候在彌撒中看見的畫面都是東倒西歪,他們總是在那裡睡覺或者發呆,當然也有少部分的人會專注於禮儀和神父的證道。
我聽一位囚犯這樣的回應,他很不解為何在監獄外活著自由的基督徒,總是要把自己定義為罪人。他說基督徒太過消極了,人應該往更大的自由看去,而不是一直否定自己的存在意義。我還記得神父笑著對他說,監獄看起來很不自由,其實也可以很自由。所以,監獄看起來是一個很負能量的地方,實際上也可以是一個很正能量的聖殿。神父繼續說:『你可以去認識耶穌,後來再看看基督徒是罪人的意義。』
路加福音裡曾記載著耶穌的門徒一整夜撒網捕魚,但卻一無所獲。他們托著疲勞的身體正想要收網回家去,耶穌卻叫他們『划到深處』去,叫他們繼續撒網。按路加福音的記載,他們後來的收穫很驚人,『網了許多魚,網險些破裂了。他們遂招呼別隻船上的同伴來協助他們。他們來到,裝滿了兩隻船,以致船也幾乎下沉。』(路加福音5:1-11)
說也奇怪,這是一個很喜悅的時刻才對,結果西滿第一個反應是跪伏在耶穌的跟前,請求耶穌離開他,因為西滿說他是一個罪人。言之下,西滿發現自己不應該有這麼樣的祝福和待遇,因為他不是一個聖潔的人,就如同他所熟悉的亞當和厄娃犯罪以後,就該當辛苦地工作,那是罪有應得的結果。按照西滿的思想,很可能認為罪人的生活辛苦是應該的,至少不用死,只要有機會活著,那已經是天主給予最美好的祝福了。
不過,耶穌並不這麼認為。反而耶穌對西滿說:『不要害怕!從今以後,你要做捕人的漁夫。』簡言之,西滿不是因為罪而受到祝福,而是因為他意識也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而受到了天主滿滿的祝福。天主確實不喜歡人犯罪,但天主沒有拒絕罪人,祂只不過不喜歡『罪』。
我很喜歡復活夜禮儀中的『逾越頌』。其中一句就這麼提到『亞當的罪過的確是有必要,來基督的死亡一筆勾銷』。這是基督徒信仰中最叫人受到安慰的地方之一,人的軟弱並不足以叫人永遠死亡,但賴天主聖言,只要我們意識到需要與天主完全的在一起共享愛,加上個人的努力擺脫各種惡習等等,『幸運的罪過,你竟為世人賺取了如此偉大的救主』(逾越頌);天主的愛超越了罪惡的定義,耶穌在十字架的祭獻,補足了罪人努力成聖中的不足之處。簡單地說,一個罪人只要有努力改變自己,按著福音去生活,即使努力後依然是有不足之處,但賴著耶穌的祭獻,所有的罪過罰終將一筆勾銷。
每一次在反省逾越頌時,那一種罪惡帶來的挫折感總會在信仰中得到很大的啟示,尤其是耶穌的死而復活,祂的光芒劃破了死亡帶來的黑暗,在基督裡永遠都有一份安慰和希望。
在這個很容易叫人忘記信仰,甚至輕忽信仰的時代裡,我不斷自我勉勵透過聖言的研讀與反省,更是透過祈禱來支持對救恩的期望。畢竟,我們的生活很多時候都叫人覺得信仰是不切實際的,但最不切實際的往往就是叫人覺得信仰是多餘的誘惑。
西滿意識到自己是罪人,他請求耶穌離開他。我意識到自己是罪人,我卻叫耶穌不要離開。那麼你會是怎樣看待自己與耶穌的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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