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光照下的信仰
撰文/王安當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事情。基督徒到底要如何看待基督信仰在今日世界的定位呢?除了基督信仰意外,實際上一神論的宗教總是在堅持著神的至高、至聖、至尊,進而宣告世界最終屬於祂,因為世界也是出於祂的創造。
宗教一直以來都是人類文明的記號。自古以來,人類從各種大自然的現象中發現了超越人理性的一種存在,人類無法對這些超越性的存在做出解釋,最終也只能被超理性的存在所降伏。人類亙古時期的開始——美索不達米亞文明的發現,許許多多因著人類無法解釋的大自然現象,後來也成了人類對超越存在的一種敬畏。這個發展的過程是因為人類面對各種大自然帶來的威脅後的投射心理嗎?這就很值得科學繼續的研究,和宗教神學等的持續反省了。
無論如何,宗教已經出現在人的世界裡,而且絕大多數的人類都相信世界的背後總有一個超越者,也就是世界的背後有一個最早的存在(Being)。這個存在就哲學而言是最初的一切原則,但哲學卻停留在這原則上而無法再繼續探討下去,因而神學而為此誕生;存在成了神學研究的物件,存在被定義為神,而不再是哲學的存在而已了。
探討神的研究是有趣的事情。神因此在人的生活裡開始有了一些互動的關係。這個與神互動的關係裡,涉及了善惡是非,也有了生命的反省,例如生命從何來,又往何處去等等。也因為神學的發展,加上人對真善美聖的追求與渴望,因此也對善惡有了個別的研究,但也在神學的體系里加以反省。許多的文化與文學都對神有了描述與認識。大家都在各自的生活經驗裡發現了神的蹤跡,因而加以反省與描繪神的圖像等等。
無論如何,宗教的出現確實引人對世界的秩序有所敬畏,知道一切都需要按照神的旨意去照管大地,而不是濫用大地來追求各自的欲望。神是平衡一切的標準,神是人類生命重要的標準。不過,就如剛才所言,宗教對神的認識在不同的角度和文化,甚至生活的經驗裡都有不同的圖像與認識。因此,這也影響了人在對神認識以後的心理。所以,宗教的經驗有所不同,我們也應該予以尊重。但是,宗教的不同不能成為推翻他人信仰的理由,甚至達到政治的利益。
舉例,基督宗教的神—天主是愛。這位天主是愛,而這個愛不是神話,而是一種生命的經驗。經過好幾千年的研究與各方面的反省,聖經學者和靈修學者在研究中越來越清楚天主的愛就是創造的目的。簡言之,天主創造世界,也就是愛是世界的原來面貌,也是世界被創造的目的。只不過,這個世界(愛)因著各種貪婪、比較、七情六欲等等,而被濫用。實際上,人類都渴望天主(愛),因為人類確實在現實的生活裡,看見了許多原來的好,因著某些因素成了不理想和不好。因此,人總是期盼天天是好天,明天會更好,圓滿與幸福等等。
因此,基督信仰不是停留在感性的層次而已,更是很理性使人看見天主的真善美聖,看見天主是愛,也知道唯有天主才是真理。天主的真理就是愛。
當然,面對今日的世界,有許多宗教人就是宗教的人物(Religious)而已,他們很可能對信仰的本身並沒有太大的研究。這類的宗教人是危險的,他們是人類文明的絆腳石。一個宗教人不能與信仰的真理分開,而是一體的存在。再說,信仰是叫人認出世界的開始與終結都是屬於愛,而不是人的欲望。愛不是去分裂世界,而是去建立世界,使世界所有的人成為愛的傳遞者。所以,當一個宗教人只談政治利益,而忽略整體的愛的秩序,他就是披著羊皮的惡狼,社會需要防範這樣的宗教人。
Comments